发布时间:2026年10月20日
信息来源: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
人人直播 关于社会应急力量
分类分级测评结果的公示
按照《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应急〔2024〕83号)、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 第1部分:总体要求》(YJ/T 1.1—2022)、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 第2部分:建筑物倒塌搜救》(YJ/T 1.2—2022)、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 第4部分:水上搜救》(YJ/T 1.4—2022)相关要求,经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评,拟评定葫芦岛市蓝天救援队为建筑物倒塌搜救3级队伍、水上搜救3级队伍,营口市蓝天救援服务中心为水上搜救3级队伍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,共5个工作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,可于公示期间通过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向人人直播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,单位请加盖公章,个人请署真实姓名,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,以便查证核实。
联系人:高若深
联系电话:024-23931091(带传真)
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-6号(人人直播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)
邮编:1100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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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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